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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0年度具有典型意义的法治事件,你pick谁?(上)

政法小姐姐 深圳政法 2022-05-15


深圳市2020年度

“十大法治事件”

“十佳最美政法干警”

评选活动

投票开启第二天

目前投票总数超十万+

其中

“十大法治事件” 评选

旨在系统盘点梳理

2020年具有典型意义的法治事件

汇聚深圳法治建设的缩影

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

见证深圳法治建设的进步


今天

先让我们将目光

聚焦在第1至11号事件

一起来看看他们的故事

🔽

01


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推荐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通过,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后,第一部全国人大授权我市专项立法,也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共13章173条,全面规定了个人破产制度的适用对象、破产基本程序、债务人行为限制、豁免财产、免责考察、破产欺诈处理以及破产事务管理等重要内容。《条例》的创新亮点包括:设立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建立破产庭外和解制度、建立破产信息登记公开制度、完善破产法律责任体系、加强破产制度反欺诈设计等。《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深圳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现代破产制度,既是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也为国家修改完善破产法律法规,构建统一完整的破产法律制度和破产办理体系提供了关键经验和示范样本。


02


深圳率先出台全国首部平安建设条例(推荐单位:市委政法委)

《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并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首部平安建设专门立法,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全面吸收了平安深圳建设中探索形成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众参与等经验做法,是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助推政法工作发展、护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举措。《条例》分九章共五十九条,特色亮点较为突出,具体包括:明确了平安建设领导体系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主体;阐明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基本职能;首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写入立法等。《条例》荣获2020年广东省“平安杯”社会治理创新大赛一等奖。《条例》的出台,将为我市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提供重要法治保证。


03


国内首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地方立法正式颁布(推荐单位:市检察院)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率先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深圳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市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在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工作,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个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原则和范围,诉讼主体的权利保障,诉讼及执行过程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的设立、使用和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对深圳先行先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提供法治保障,为国家公益诉讼立法提供“深圳样本”具有重要意义。


04


深圳荣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推荐单位:市司法局)

2019年5月,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下,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启对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层次全面检验。作为屡获殊荣的法治政府建设“优等生”,深圳以示范创建指标为重要指引加速奔跑,全面打造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2.0升级版。近年来,深圳以“放管服”和“强区放权”为改革风帆,深入推动政府职能向高层次转变;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一号改革工程”,推出210项改革举措促城强贾兴;以“一网通办、智慧秒批、精准服务”的数字政府建设便民利企;以全国最多的地方立法为改革之路筑基固本;以创新性的“直播式执法”让多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更阳光透明;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率持续下降。2020年8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布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深圳市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成为全国获此殊荣的五个副省级地区之一。


05


深圳率先在全国公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个案信息保障市民知情权(推荐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初深圳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关于“确诊病例”的消息引发各种猜测和恐慌,公布确诊病例相关信息既是市民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社区防控的迫切需求。为确保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信息的发布合法有据,市卫生健康委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防控方案要求,最终确定具体发布内容为患者在发病期间在深逗留过的行政区、社区、常住小区或酒店等,不包括确诊患者的姓名、具体地址、家庭状况等个人信息和隐私。2020年1月30日,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全国率先发布了第一批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曾逗留过的小区或场所的推文,受到市民和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点击量达773万,既保障了患者个人隐私,又维护了市民知情权。随后,广州、北京、上海等地也接连跟进,逐渐形成全国效应,为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探索了有益经验。该做法得到了国家、广东省有关部门的认可,还受到了中国-世卫组织考察专家组的高度肯定。


06


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落户前海(推荐单位:市前海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当前,深圳企业海外维权纠纷频发,出海企业面临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弱、业务能力弱,寻找资源难、维权过程难的“两弱两难”问题,对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带来巨大挑战。为提升深圳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大力争取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于2020年4月8日正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4月27日,深圳分中心揭牌,正式落户前海。深圳分中心主要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信息收集与报送、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与宣传、涉外知识产权应对资源协调等工作,努力为出海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与保障。近一年来,深圳分中心已推动300余件预审案件快速取得国内授权并走向国际布局;成功监测11起“337调查”和12起涉外诉讼案件,为企业争取到2-3个月诉前准备时间;主动跟踪服务、协调资源支持50余家重点涉外企业;举办3期海外维权“论道”沙龙,组织12场海外维权培训,惠及企业近千家。


07


深圳海关成功应对国外技术法规调整护航医疗器械制造企业扬帆出海(推荐单位:深圳海关)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edical DeviceRegulations,简称MDR)于2017年5月5日发布,原计划于2020年5月26日正式实施。该法规建立新的审核制度,扩大了产品涵盖范围,提高了认证监管门槛,一旦实施将导致医疗器械企业出口综合成本增加15%,认证周期拉长2-3倍,近1800家企业将被挤出欧盟市场。深圳海关在对702条30余万字的MDR法规进行翻译解读、分析研究基础上,组织企业培训宣讲,了解形势做好准备;联合行业协会和专业第三方机构寻找法规中不合理条款11条;综合运用WTO贸易规则,在海关总署支持下,通过WTO第81次技贸大会等渠道积极推动对欧交涉磋商,提出推迟执行MDR法规、更改部分低风险产品审批流程等建议。经过多方争取,2020年4月20日,欧盟理事会正式投票通过MDR法规推迟1年实施的提案,并于4月24日正式对外公告。该法规的延期实施,是深圳海关应对域外法律法规影响的一次成功探索,不仅为深圳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产能优势扩大出口、助力全球抗击新冠疫情赢得了宝贵时间,也缓解了企业技术更新升级、产品研发认证的压力,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海外技术法规应对范例”。


08


深圳创新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效联动“鸿蒙协同云平台”(推荐单位:市前海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鸿蒙协同云平台”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互联互通、协同共治”为导向,整合多端网络资源,打造的集维权诉求在线保全与鉴权、专业客观评判、全网实时监测、特定传播渠道拦截、侵权产品及行为快速处置、线上快速司法鉴定、侵权行为的快速审判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政企联动高效知识产权在线保护平台。该平台在开展电影版权保护工作,查办“4.16侵犯《流浪地球》案”、“有为”全国集群行动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鸿蒙协同云平台”构建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环境,获得了华为公司、腾讯公司、阿里集团、百度集团、广东安证、深圳安络等多家专业领域企业的高度认可及对接,形成了响应快速、效果显著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网络模式。2020年12月,“鸿蒙协同云平台”获评第三届国家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被遴选为深圳市智慧城市重点建设典型案例。


09


深圳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推荐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30日,我市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良好示范效应,这也是深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以来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运用溯源技术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通过分析比对积存废水与企业原水水质,排查废水来源,快速锁定排污主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以及失信联合惩戒、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等手段,严格追究环境损害责任,为构建“三位一体”的责任追究体系提供了“新借鉴”。在机制建立方面,推动在监管执法环节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筛查工作“新机制”,确定了筛查标准、筛查流程和筛查责任分工,将筛查工作前置,为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新方式”。该案经过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生态修复等环节,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为我市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提供了“新样板”;警示教育广大企业主体守法经营,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切实践行“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制度和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


10


深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推荐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深圳商事制度改革后,商事主体数量呈井喷式发展。在商事主体数量大幅增加的同时,近年来“失联商事主体”“僵尸商事主体”数量逐年增多,这两类商事主体不仅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严重威胁市场交易安全,也降低了政府治理效能。同时,由于缺乏有效退出机制,这两类商事主体的负责人等也因此受到信用惩戒,难以顺利经营名下其他商事主体。为切实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实现市场准入与退出的双向便利化,固化我市“简易注销”“住所托管”等商事登记改革成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抢抓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契机,针对现行商事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存在的漏洞,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在全国率先实施“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制度”“代位注销”“歇业登记”等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的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这是对现行商事主体市场退出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变通,也是对现行商事主体退出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11


深圳公安“净网”行动成功打掉全国首个暗网担保交易平台(推荐单位:市公安局)

2020年5月,市公安局网警部门发现一款专门为“暗网”违法犯罪交易提供平台和资金通道的网站和APP“三亭街”。该平台号称是全亚洲首款“暗网”担保交易平台,采用比特币混币模式担保交易,规避侦查,安全性高。经梳理排查,该平台由开发者、运维者、比特币资金通道提供者、黑产交易的买卖者等多种犯罪角色组成,链条清晰。在查清团伙组织架构和锁定相关犯罪证据后,市公安机关开展专案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上述犯罪团伙,成功抓获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缴获手机、银行卡、电脑、账单等涉案物品一大批,涉案金额400余万元,成功打掉全国首个“暗网”担保交易平台。这是深圳公安对涉及“暗网”“区块链”等新型网络犯罪实施全链条生态打击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犯罪分子,遏制此类犯罪以及相关衍生犯罪,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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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政法

编辑· 政法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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